主题: 我市出台城区限制养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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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6/8/30 9: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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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安徽商报消息,最近,关于养犬的话题屡屡被提及。安徽商报记者近日获悉,8月15日滁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已研究通过《滁州市城区限制养犬管理办法》,狗将有“身份证”,身上佩戴二维码标识犬牌,通过手机扫描犬只二维码,便可查出犬只管理相关信息,并明文规定遛狗要牵狗绳,狗粪要立马清理。

       事件:滁州一小区要毒杀流浪狗

       日前,滁州一小区贴出了一张环境整治的告示,告示里除了包括清理杂物,牛皮癣等常规内容,最后一条准备投放有毒饵料毒杀小区里流浪猫狗的内容引发了不小争议。

       该条内容为“规范宠物饲养行为,杜绝流浪猫狗现象(投放)有毒饵料。”据小区物业介绍,随着小区里流浪猫狗数量的日益增多,带来了不小的安全隐患,居民经常投诉到物业,无奈之下发出了该通告。小区物业解释,针对通知中所说放有毒饲料一事,董先生称通知只是想起到震慑效果。希望小区内的爱心人士能够停止喂食流浪猫狗,从而减少其数量,确保小区有卫生安全的生活环境,物业同时表示将删除通知内有关投毒的内容,并承诺不会做出类似极端行为。

       虽然只是“震慑”,但这不是第一个针对流浪动物,特别是流浪狗的“极端行为”了。本月中旬,本报报道了庐江县巩山镇因有居民得狂犬病死亡,全镇打狗的事件。

       新规:各个部门将各司其职

       8月15日,滁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滁州市城区限制养犬管理办法》,即将发布实施。在这份即将出台的新办法里,记者看到,变化亮点还是不少的,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均有各自的职责。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养犬登记、发放登记牌,处置无证的犬只,并对养犬者故意放狗恐吓伤害他人的行为进行查处;农业部门负责犬只的免疫、检疫、免疫证的发放工作;城管部门负责查处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配合查处无证养犬等。

       据滁州市城管执法局介绍,这份新条例还彰显了文明管理的理念,以前依据《省犬类管理办法》无主犬、无证犬,一律扑杀,管理手段单一血腥,本《办法》明确规定建立收容制度,设立收容救助场所,单位和个人发现流浪犬只的,鼓励将犬只送至收容救助场所。同时明确禁止宰杀收容救助的犬只和将收容救助的犬只用于经营活动,形成了犬只收容救助制度,彰显了文明管理理念。

       狗牌设二维码存信息

       同时,新办法还引入了科技手段,通过筹建犬类管理信息平台,将所有犬类信息录入平台,详细登记犬只和犬主人的相关信息,利用互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实现日常管理、整治数据统计、跟踪服务一体化。另外还拟建立微信平台,制作二维码标识犬牌,通过手机扫描犬只二维码,便可查出犬只管理相关信息。

       另外,在一些养犬的细节上也有诸多规定。新办法首先就规定了养犬者不得携犬进入商场、饭店、学校、医院、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公园、广场可采取分时管理,限制在人流高峰期携犬进入,同时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携犬出户时,携带当年有效的免疫证,挂犬只登记牌,应当避开人流高峰时间,而且携犬出户时,犬只应束1.6米以内的犬链,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所携犬在公共场所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当立即予以清除。在饲养犬只的种类上,新办法也有说明,城区重点管理区域内每户居民限养1条小型犬,严禁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禁养的大型犬、烈性犬标准和名录由市公安部门会同市农业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背后:为何要实施新管理条例?

       据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介绍,《滁州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为该市政府2004年制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该《暂行办法》已难以满足管理与服务的要求。

       “主要体现在适用范围需要调整,管理方式落后,服务有待规范和管理力度低下这四个方面”,执法局市容科向安徽商报记者介绍到,目前的管理方式只是简单的发放犬牌的管理,无全市的养犬管理平台,犬只数量不清、信息共享不畅,相关部门监督管理难落实,管理往往以教育为主,缺乏文明的收容处置措施;犬只的疫情防疫,流浪犬的收留和处理,犬只的无害化处理等,都需要政府或者社会提供有效便利服务,但目前此类工作几近空白。同时,目前犬类管理只是依靠少数部门,未形成高位协调机制,很多管理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如资金保障、建立收容场所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滁州市政府通过对9个有代表性的小区近2万人的抽样调查,推算城市主城区范围养犬数量已经超过了1.5万只,而且随着城市发展,被遗弃的流浪犬数量逐年增多,形成了安全隐患,也影响了市容环境。仅今年1至5月,当地公安部门便接涉犬类投诉511起,立案100余起,滁州市疾控中心门诊处置被犬伤害就医者达1301人,每天近9人。

       类似的情况在蚌埠市同样存在,2007年1月1日当地开始施行《蚌埠市限制养犬管理办法(试行)》,但是十年过去了,不文明养犬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当地市民也是颇有怨言。

       从起草到通过用了半年时间

       据了解,从今年2月份起,滁州市城管执法局就开始启动新《养犬办法》的草拟制定工作,在《审议稿》完成后,书面征求了当地公安,卫生,工商,卫计委等22家市直单位和各区政府,并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了座谈会,专题研讨了征求意见稿的修订和完善工作。

       今年6月18日,滁州市城区养犬管理整治办公室召开了听证会,就征求意见稿听取了市民意见。这次听证会共有22位代表参加,这其中既有养犬者、犬只经营者,也有来自琅琊、南谯、开发区的居民代表,同时还有物业公司和各执法部门代表。在听证会上,市民代表纷纷提出自己的意见,有代表还提出了可以参照车子的交强险,养犬者需缴纳宠物伤人保险制度,这样就不怕有宠物伤人后主人与伤者就赔偿扯皮的事情发生,还有代表建议养犬者在饲养宠物时要签订承诺书,与诚信档案挂钩。同时记者还了解到,在起草《办法》之初,城管执法局还邀请滁州市法制办进行了风险评估,结论是风险评定等级为C级,依法文明地开展养犬整治工作,社会稳定风险程度综合考量较低,可以实施。

  
  
  • 井井的口袋
实名认证会员实名认证会员
  • 发表于:2016/8/30 10:05:23
  • 来自:安徽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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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是能建一个基地 收留这些流浪狗猫就好了
  
  • 网名无法显示
  • 发表于:2016/8/30 11: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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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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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大型犬要严格管理
  
  • 晒晒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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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6/8/30 11: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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