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款送至受害人手中
施工过程中房屋突然坍塌,凤阳县小溪河镇燃灯社区的邓某不幸瘫倒在轮椅上。好在凤阳县人民法院及时对其伸出援手,进行了司法救助。10月15日,凤阳法院法官将司法救助款1万元送至邓某的手中。
据悉,2014年8月,被告人王某购买一套本村10年前建好、整体质量差的二层楼房,随后王某将该房的粉刷和门窗改造分别承包给无建筑资质和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土瓦匠”杨某和商某。同年9月,杨某组织被害人邓某等人在无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在二楼和楼顶进行施工,不料房屋突然坍塌,造成4人死亡,邓某等7人受伤。其中邓某头部、右手部受到重伤,瘫倒在轮椅上。
2015年至今,凤阳法院对刑事案件中致使重伤、严重残疾或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3名被害人共救助16000元;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又无财产线索,执行申请人生活确有困难的3人共救助9500元,总计救助资金25500元。(祁福广西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