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全椒:父亲去世 子女与继母争夺遗产

  • 一座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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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6/30 11: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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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再婚后因病去世,留下6万元存款,四子女要求与继母共同继承,遭到继母拒绝。近日,全椒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继承纠纷案件,依法判决原告阿明、阿群、阿娟、阿红各分得存款6000元,款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由被告伍某给付。被告伍某分得36000元。

    据悉,吴某、伍某于2001年3月再婚,2011年5月18日吴某因病去世,留下6万元存款。办完吴某丧事,吴某之子阿明,女阿群、阿娟、阿红与继母伍某为存款发生冲突,吴某子女认为6万元是父亲留下的遗产有权继承,多次与继母伍某协商要其将款拿出来大家分割,均遭到拒绝。无奈,四子女将继母伍某告上法庭。

    被告伍某辩称:其与吴某再婚十多年,6万元是其与吴某的积蓄,是防老用的。四原告均各自成家另住,与其和吴某素无经济往来,故四原告无权分得这笔存款。

    法院认为,四原告父亲去世后留下的6万元存款,是遗产。依法应由被告和四原告共同继承。被告虽系再婚,但继承遗产享有与原配同等权利,遗产有一半属于被告共同继承,平均分割。故四子女要求与被告共同继承存款的诉求,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伍某辩称,存款是其与吴某积蓄,是防老用的。四子女无权分得的理由,因有悖于法,法院不予支持。遂作出前述判决。

  
  • 黑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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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6/30 11: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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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自星星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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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6/30 14: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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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倒猢狲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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