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周易》给出的判词解读,也即有关所问事由的结果如何,是非常难以把握的内容之一。其实,这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试想,了了7千字上下(注一),要应对后世各类问题,也仅可自行理解。顺便说一句,由于判词的这种感悟关系,一些江湖骗子不知就里,不懂装懂地胡乱理解以欺骗应付,出现含糊其辞的两可说法,招致诟病,也直接玷污了“八卦”的名声。 大略归结起来《周易》的判词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吉类。细分为:
1、大吉。
“家人卦,九四:富家,大吉”。能够富足于家,大吉,没说的。本判词是《周易》给出最好的结果。
2、大吉,无不利。
“鼎卦,上九:鼎玉铉(注二)。大吉,无不利”。“鼎玉铉”对不同问题可以有不同说法,通用的说法“具有担当大任之材”。但大吉之后,有“无不利”,就稍比单纯“大吉”略下一些。言下之意,顺畅但还未必有实质上的利益、成果。就像一德才兼备的人任企业会计,难以带来应有的特殊效益。
3、大吉,无咎。
“萃卦,九四:大吉,无咎”。无论何事,顺畅。但大吉之后,有“无咎”,没有过错、怪罪之处;言下之意,也未必值得称道。也就较“无不利”又下一些。就像举办一些大型“政绩”类庆典,名义上是为招商引资、弘扬地方文化,要怪罪起来也不好公开说。其实质上多少属于劳民伤财的招式,哪里值得称道?!
4、吉。
“兑卦,初九:和兑”。吉。情态和悦,无论如何,就是吉祥。
5、元吉。
“讼卦,九五:讼元吉”。遇到纠纷,采取诉讼正面应对,顺畅、有利。然而吉前有“元”,其实主要是开始采取讼的措施是对的,言下之意是,根据态势发展,后面可能要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占例有,一生意人与邻铺闹纠纷,一开始选择诉讼是对的。但他去找黑道解决。结果双方恶性火拼,闹出砍杀,花费巨大且涉嫌违法。“元吉”是告诫,开始就打官司,正确。但,假如加入对方妥协、让步,也就应该见好就收,和解了事,不应逼人太甚。坚持诉讼,逼迫对方身败损财,后来就未必可“吉”了。
(本篇待续)
注一:仅六十四卦原文,不含象说及杂系辞上下传等。版本不同有差异。
注二:铉,举鼎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