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保障增减挂钩项目资金及时、安全、高效运转,规范增减挂钩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近日,南谯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了《南谯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三个方面内容:一是自2018年上报增减挂钩项目开始,全区统一将增减挂钩项目资金投入标准提高到每亩13万元,项目资金要优先保障项目区农民房屋拆迁补偿,切实维护拆迁群众权益;二是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目标,结合小城镇、农村新型社区和美丽乡村建设,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旅游道路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扶贫攻坚等工作,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三是明确项目资金拨付流程、拨付比例,各部门职责以及资金的管理检查和审计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