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滁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在我市琅琊区、南谯区、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启用警用铁骑车载移动违法取证抓拍设备,即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向社会公告,自4月21日起,机动车有相应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采集处罚。具体抓拍范围及抓拍违法行为如下:
一、抓拍范围:琅琊区、南谯区、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抓拍违法行为:车辆违法停车。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滁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