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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规范中高考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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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5-26 10:5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相关经营单位:
    2025年中高考将至,为保持中高考期间尤其是考点周边食、住、行、停等重点领域价格水平总体稳定,规范餐饮、住宿、交通、泊车等行业经营主体价格行为,现对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自律,依法经营。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
    二、明码标价,规范经营。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应当认真落实明码标价规定,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履行承诺,诚信经营。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不得散布涨价谣言、串通涨价;不得进行价格欺诈;不得突击涨价。
    本提醒告诫函发布后,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立即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价格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查处涉考行业领域市场经营者借考试之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客房预定单方面不履行价格承诺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价格欺诈,以及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中高考期间,希望社会各界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票据、凭证、图片等证据,同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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