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31
6
1万
管理员
为进一步提升公安窗口服务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方便广大群众就近处理交通违法行为(非现场),天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处理窗口
1、天长市仁和南路天康医院;
2、天长市广陵东路五金机电城;
3、天长市港口路沃尔德机动车检测站;
4、天长市广陵中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5、天长市高新区经七路天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处理要求
1、驾驶人需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原件;
2、交通违法行为由实际车辆驾驶人处理,不得代处理。
三、便捷处理
鼓励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备案车辆,自行处理相关违章,避免路途往返。
特此公告
天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0月15日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大滁网 ( 皖ICP备14020794号 |皖公网安备 34110002000002号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