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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孔胜在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上强调 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 正确有效依法行使监督权 滁州网讯(全媒体记者王太新 见习记者陈志璇)10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以下简称《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专题讲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孔胜作专题辅导报告时强调,要深入贯彻实施两部法律法规,正确有效依法行使监督权,增强监督实效,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虹、徐广友、孙永进、贺家平,秘书长胡爱军,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和县(市、区)人大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胡孔胜在讲座中回顾了人大监督工作的立法背景,阐释了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对象、范围和主要内容,重点围绕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法定监督方式及其程序进行了讲解。同时,他强调了监督工作中的法律责任,阐述了贯彻实施两部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为全市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了清晰指引。
胡孔胜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认识监督权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要深学笃行法律法规,自觉把学习、贯彻、运用《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作为重要任务,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要科学谋划监督工作,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制定年度监督计划,精准界定监督范围,精选监督议题,确保监督工作聚焦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抓紧修改完善配套地方性法规和工作制度,将行之有效做法融入监督全过程,形成监督合力。要着力提升监督质效,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刚性、韧性和实效性。要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在监督中体现支持,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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