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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升级 自2025年起实施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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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4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滁州网讯(全媒体记者喻 松)我市自2018年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以来,持续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改革,今年正式出台了《滁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通过“市级统筹”向“省级调剂”、“基础普惠”向“待遇提升”、“保障基本”向“精准施策”三个转变,构建起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新格局。
    在基金统筹层面,我市严格落实基本医保省级调剂金制度,强化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有效发挥基金调剂功能,极大提升我市以及全省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加强与省级医保部门的数据对接和协同工作,确保医保政策执行标准、基金管理模式与省级层面高度一致,推动医保基金管理从分散独立迈向省级统筹一体化。
    《实施办法》在待遇保障方面实现三大突破性提升:居民普通门诊(含“两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60%,不设起付标准和单次报销限额;住院报销在市域内三级医院和一级及以下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增5个百分点的涨幅;异地就医政策优化后,省内跨市住院起付线增幅由市域内同级医疗机构的1倍下调至0.5倍。特别设立的罕见病保障通道,将国家罕见病目录收纳的207种罕见病病种药品目录外特药按规定纳入大病保险单行支付,建立2万元起付线后分段按比例报销机制。
    在参保激励政策方面,自2025年起实施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分别按规定提高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6万元;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每断保1年,降低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累计降低总额不超过6万元。同时将参保固定待遇等待期从6个月调整至3个月,激励群众连续参保,提高保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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