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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示教育 ] .4月8日,来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职务犯罪案件。滁州金融监管分局、来安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供电公司,县教体、金融系统干部,县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及该院干警共计 175 名党员干部现场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检察机关指控:2023年1月至2025年10月,被告人周某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收受他人财物59.9万元,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三百八十五条,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旁听人员全程观摩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近距离感受法律的权威与尊严。被告人周某某当庭认罪认罚,对其犯罪行为深表忏悔,并以自身教训郑重警示他人,务必严守党纪国法,始终敬畏权力、敬畏法律,坚守纪法底线。
法槌声响,警钟长鸣。下一步,来安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把职务犯罪庭审作为警示教育的重要抓手,常态化组织庭审旁听活动,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来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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