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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倡议保障春秋假期间职工休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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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6-3-30 10:5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滁州网讯(全媒体记者汤 珏)日前,我市正式发布首个中小学春假时间。2026年春假共3天,时间为4月1日至3日,与4月4日至6日的清明节假期连休,形成6天假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行中小学春秋假、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部署要求,回应广大职工家庭实际需求,市人社局与市总工会近日联合向全市用人单位及工会组织发出倡议,鼓励切实保障有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职工在此期间休假。

    倡议包括三方面具体举措。一是切实保障休假需求,用人单位应积极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在我市春秋假期间,优先保障有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职工享受年休假、调休或补休的权利。二是鼓励统筹休假安排,建议用人单位提前摸排需求,建立弹性调休、轮休轮岗机制,切实解决职工看护子女难、休假不便的后顾之忧。三是深化集体协商共治,鼓励通过集体协商将错峰休假、弹性调休等内容纳入集体合同,从制度层面保障职工的休假权利。

    该倡议旨在推动带薪错峰休假,以更加人性化的休假制度增强广大职工的幸福感、归属感、自豪感,让职工有更多时间陪伴子女,共享滁州高质量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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