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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网讯(全媒体记者王太新 见习记者陈志璇)10月29日上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听取《滁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孔胜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虹、徐广友、孙永进,秘书长胡爱军出席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作《滁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报告指出,10月2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滁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该条例(草案修改稿)经过多次修改,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符合我市实际,比较成熟和完善,同意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时,大家也对部分条款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
胡孔胜等主任会议成员对以上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同意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
市农业农村局、司法局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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