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自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安委〔2024〕7号)以来,我市大力推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为进一步有效激发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内部活力,鼓励企业从业人员善于发现、敢于报告事故隐患,大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发挥好正面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公布5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今麦郎饮品(天长)有限公司构建并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贯彻执行安全隐患举报制度。2025年1月,员工蔡某在车间正压房顶部发现烟头,存在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汇报给班长,班组长汇报上级,公司安全科第一时间到现场排查,并组织在下班后对所有正压房进行逐个排查,发现2个屋顶吸烟点,公司对所有屋顶爬梯进行上锁管理,杜绝火灾隐患。员工蔡某获得公司“安全明星”称号,公司给予1000元奖励。
案例二今麦郎面品(天长)有限公司以“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生命财产安全。3月22日夜班值班人员胡某在厂区进行巡检时发现散粉区一层投料间有糊味散发,经过排查堆积粉尘自燃,随即呼叫各岗位值班人员赵某、韦某、邵某进行应急处置,有效保护公司财产安全,表现优秀,给予每人各奖励100元。
案例三滁州经开区滁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一期食堂人员李某2025年 1月25日上午10:07左右,反馈食堂现场存在异味,立即联系值班人员张某,经过现场排查发现配电井由于下雨渗水导致配电柜内出现短路,后联系公司厂务进行处理,避免了事件发生。公司对张某、李某颁发安全标兵奖荣誉,并分别正激励300元作为奖励。
案例四滁州经开区天合储能(滁州)有限公司生产部谢某于2025年4月在车间巡查点检时,发现气体泄漏。迅速撤离现场并联系值班班长,值班班长段某即刻与他人协作,有序疏散同事,封锁现场,禁止人员出入;EHS部杨某随后赶来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协调各方采取措施,成功消除现场风险;此次事件处置过程中,上述人员响应迅速、配合默契、行动精准,切实保障了人员安全,特奖励生产部谢某、段某、杨某、陈某,以及EHS部杨某每人200元,并在滁州基地内通报表扬。
案例五滁州经开区滁州三新家电配件有限公司质量部职员陈某以及生产部班组长杨某2025年2月19日,在车间日常巡查时发现车间男厕所有烟雾出现,随即上报公司并配合灭火(经查是生产部员工违规在厕所内吸烟并将未熄灭烟蒂随意丢弃造成火灾隐患,该员工另外处理),进一步避免了公司的重大损失以及人员受伤的可能性,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陈某及杨某每人现金奖励200元。
来源:滁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