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是可以申请廉租房的哦,如果你满足条件的话申请廉租房还是很不错的啊,下面就跟大家讲滁州廉租房的申请条件还有滁州廉租房的办理条件吧
====================================================================================
滁州廉租房申请条件和办理条件如下
一、申请滁州市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由户主提出申请,户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合法的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连续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
2.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市区常住居民户口5年以上(含5年);
3.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不含10平方米);
4.家庭成员为2人(含2人,不包括超计划生育人口)以上,并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二、滁州廉租房申请时间、材料
1、申请时间: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前10个工作日为申请日;
2、申报材料:申请家庭由户主(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其合法监护人)向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证明材料。
(1)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现住房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
(3)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无房证明。
(4)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滁州廉租房办理程序
1、社区受理上报
社区居委会收到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后,进行入户调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符合条件的,张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发给《申请表》,提出初审意见,并将有关材料报街道办事处。
2、街道办事处审核
在接到社区初审意见和相关材料后,须在7个工作日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以书面形式委托社区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报送区建设局
3、区廉租房领导小组审批
区建设局在接到街道办事处报来的要求审批的报告后,在30个工作日内会同民政、公安、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对申请的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核查,并将申请材料与核查情况及时报送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4、公示
区建设局对申请家庭的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